聲音照相新執法 環署:無不當駕駛或改裝就不怕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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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示,未來將新增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措施,可讓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高噪音車輛,也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新北市政府提供/李柏澔台北傳真)
環保署表示,未來將新增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措施,可讓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高噪音車輛,也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新北市政府提供/李柏澔台北傳真)

為保障民眾居家安寧,管制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環保署規劃新增機動車輛行駛時噪音管制措施,新增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措施,未來可讓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高噪音車輛,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沒有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環保署官員今(12)日表示,日前8月3日預告「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修正草案,採用類似車輛測速照相原理,另外針對近期各界關切本次新增措施是否影響民眾行駛道路權益、儀器準確度及是否易遭環境背景噪音干擾等問題做進一步說明。

環保署官員指出,為擬定未來管制音量值,近年全台陳情案件主要集中於鄰近民眾住宅之市區道路,在道路速限介於30-70公里的路段中,低於速限50公里的道路佔約84%,並彙整近年各廠牌車輛審驗測試數據,顯示在全油門狀態下,50公里速度時皆未超過86分貝;50至70公里時未超過90分貝。故定訂將來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分貝數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分貝不得超過90,否則將開罰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

官員進一步指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作為裁處舉證,皆需經過第三方認證並校正,符合規範始得做為裁處執法工具,環保署也已規範量測過程需持續紀錄背景噪音,針對量測結果會進行背景修正程序,明確釐清實際噪音源貢獻量,確保被量測對象之權益,也強調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用擔心被罰。

另本次修法草案預告期間至今年9月4日止,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環保署將廣納相關意見,審慎評估修正草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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