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芊歷/綜合報導
外表甜美可愛、身材性感火辣的直播主媁哥(黃媁媁),因先前捲入了販賣私密影像以及進行不法交易等風波,遭到了前東家嚴世兄弟娛樂公司控告,其中公司負責人嚴偉維也指控,他的照片被媁哥惡意醜化,還成為了各大新聞媒體報導的畫面。經檢察官調查之後,認為多方面證據不足,因此將媁哥不起訴,但嚴偉維仍非常不滿,再度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直播主媁哥。(合成圖/翻攝Instagram/@irenehuang8030)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18年11月間,事發前直播主媁哥因薪資以及合約問題,與前東家嚴世兄弟娛樂公司鬧翻,後來再被公司揭發疑似涉及性交易,其中媁哥透過IG限時動態寫下,「沒有廢話,直接做愛」、「什麼時候來找我」、「嗯~嗯~」、「想幹我嗎?請射好射滿」等的猥褻字眼。此外,媁哥又在2019年9月間,再度使用IG限時動態分享扯下胸罩的照片,內文則提到,「9月媁哥UP直播月榜第一,就可以擁有這張無馬賽克高清照」,公司負責人嚴偉維認為,媁哥的行為嚴重犯下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刑法》中的妨害風化罪。
直播主媁哥。(合成圖/翻攝Instagram/@irenehuang8030)
判決書還提到,嚴偉維指出,媁哥在2019年10月間惡意醜化他的照片,並散播給各大新聞媒體報導,因此再以《著作權法》、《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正式提高媁哥。未料,檢察官在仔細調查之後表示,首先,媁哥在IG限時動態的發文,並沒有截圖等相關證據,另外也無法證實是媁哥本人親自發布,穿著清涼的部分也不算猥褻。第二,媁哥惡意醜化照片的問題,應牽涉新聞媒體著作權,而不是嚴偉維的肖像權,檢察官最後認為將媁哥不起訴,但嚴偉維堅持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直播主媁哥。(合成圖/翻攝Instagram/@irenehuang8030)
值得關注的是,法官經調查後發現,嚴偉維從一開始執行的是「告發」而非「告訴」,簡單來說,這不在交付審判的範圍。針對嚴偉維所提到的、媁哥所犯下的罪名,法官表示,應只有《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能夠交付審判,不過,媁哥是在嚴偉維之後接受媒體採訪,她的言論算是回應嚴偉維,而不是故意公開辱罵貶低。最後,法官駁回了嚴偉維的聲請交付審判,認定交付審判「無理由」,全案終於得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