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姊妹、檢皆提上訴 今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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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社會的剴剴虐童案今(1)日進入二審程序。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後,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劉姐妹也委任律師提出上訴,全案將於下午2時30分開庭。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7月1日將再出庭。(圖/資料畫面,中天新聞)

根據一審判決,2023年8月間,經由兒福聯盟媒介,年僅1歲的剴剴被安排由具有專業保母資格的劉彩萱照護。兒福聯盟每日支付1000元酬勞,但劉彩萱不僅未善盡照護責任,反而對幼童施以凌虐。

法醫和專家團隊鑑定發現,剴剴身上共有42處新舊傷勢,包括生殖器受傷,全身瘦成皮包骨,還有嚴重骨折。台大醫師表示,這是前所未見的嚴重人為暴力案件,堪稱教科書等級的蓄意傷害。

在國民法官庭審理過程中,劉彩萱起初否認犯行,直到檢方提出影片、照片等證據,加上外傭Mira指證,才認罪並表示因剴剴「難照顧」而情緒失控。劉彩萱聲稱剴剴過世後,曾想透過宮廟替其辦12天法會。而劉若琳則從頭到尾否認施虐,辯稱只是不敢忤逆姊姊。

近日全案一審宣判,法官認定劉彩萱身為專業合格保母,竟「以虐取樂」致使剴剴遭受身體疼痛及饑餓、罹患憂鬱症而死亡,且直到證據調查完畢才坦承部分犯行,迄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法判處無期徒刑。至於劉若琳雖非主要照顧者,但未阻止姊姊犯行且有附和、迎合,還曾刪除對話紀錄滅證,判處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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