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腸胃炎一直是過年急診的熱門10大疾病之一,除了年節期間大吃大喝造成身體負擔外,其實把食物重複加熱進食也可能會導致身體不適。營養師表示,食物菜餚反覆加熱不只影響原本的口感外、營養價值也流失,更有致癌風險。
(圖 / photoac)
究竟食物重複加熱後食用,在食品衛生與營養價值上有多深遠的影響?營養師張宜婷在臉書分享,再次加熱過的食物在風味、外觀上可能就開始扣分,像是綠色蔬菜容易變黃、變黑,或混雜食材味道導致原本的美味不再;米飯、澱粉類也可能因為重複加熱、水分流失而影響了原本的口感。這些都是重複加熱可能出現影響食慾的情形。
「但影響食慾事小,長期下來影響健康狀況可就不妙啦。」張宜婷指出,許多葉菜類都不適合重複加熱,種植過程中使用的氮磷鉀肥料,在植物中會轉變成硝酸鹽,若置放一段時間後細菌會使硝酸鹽成為亞硝酸鹽。「實驗證實,只要隔了8小時蔬菜內亞硝酸濃度大增,再吃進肚子裡,與含胺食物混合後成致癌物亞硝胺」,雖然可能不是因吃剩菜就直接導致致癌,但確實是在食物中與體內會發生的化學變化。
張宜婷表示,除了亞硝胺,蔬菜內含有較多的水溶性維生素,「這些維生素也比較不耐熱,重複加熱也會讓營養流失狀況加劇,吃進肚子裡,也無法得到相同的營養價值。」像是維生素C是很好的抗氧化物質,可抑制體內亞硝胺產生,但重複加熱的葉菜類維生素C易流失,本身又會產生較多的亞硝酸鹽,所以吃重複加熱過的蔬菜可得到的好處已比想像中小。
至於海鮮、未全熟的蛋白質類如舒肥肉、半熟蛋等,一次烹調過多,除了易致細菌滋生不易保存外,再次加熱細菌也可能無法完全被消滅,容易發生細菌感染、急性腸胃炎等狀況。若有混雜到口水到菜餚內,也會讓食物變質速度增加。
【要如何正確保存食物呢?】
1.要吃多少熱多少
若需一次烹調較多的料理,記得後續的加熱原則為「要吃多少熱多少」,善用密封袋、密封盒進行妥善分裝,是很重要的一環。
2.而保存時的溫度也很重要
冰箱冷藏溫度需低於7℃,冷凍溫度需低於-18℃,「5-60℃為細菌最容易滋生的溫度範圍,不適合長期存放食物」,所以煮好的料理別在室溫放涼再進入冰箱,食物在「危險溫度帶」停留時間越短越好。
3.再加熱的溫度要夠高
至少高於70℃,讓食材充分殺菌,食用的安全風險就會小很多,而且建議加熱次數以一次為限。了解自身的進食份量,在準備料理上就可以減少過度浪費或是後續重複加熱的情形。
張宜婷強調,了解自身的進食份量,在準備料理上就可以減少過度浪費或是後續重複加熱的情形,除了健康安全較無虞之外,也能更開心地享用新鮮、美味的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