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歲的曾姓婦人,9日駕車在台灣大道違規右轉進文心路,造成騎機車的雞排店柯姓員工撞上轎車右側,柯頭部重創經送醫傷重急救不治,曾婦涉嫌過失致死;警方10報請台中地檢署相驗,檢察官率法醫相驗後召開臨時偵查庭。曾婦坦承疏失,檢察官諭令將曾婦限制住居,讓她回去與死者家屬談和解。
警方指出,曾婦在銀行服務,昨天中午駕駛白色轎車,要跟朋友找餐廳吃午餐,沿台灣大道快車道往市區行駛,卻違規右轉文心路方向;22歲的柯男騎機車沿台灣大道慢車道直行往大墩路方向,直接撞上曾女自小客車的右側,整個人跌入轎車底盤下,經路人發現將車抬起救出柯男。
警方表示,柯男頭部受到重創,已失去生命跡象,經送中港澄清醫院急救,仍因傷重不治;警方認肇事的曾婦涉嫌過失致死罪將肇事,10日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及發醫相驗。
警方強調,經檢、警與法醫相驗後,即召開臨時偵查庭;偵訊中曾婦坦承違規右轉,檢察官諭令將曾婦限制住居,讓她回去與死者家屬談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