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台北市議員的知名律師魏憶龍,因去年6月開車行經北市金華街、愛國東路附近,與1名騎機車的婦人擦撞,致婦人受傷送醫,由於事後雙方未能和解,台北地檢署6日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魏。
檢警調查,去年6月29日下午1時許,魏憶龍開車從金華街183巷由北往南行,賴姓婦人則騎機車從愛國東路從西往東方向行駛。賴因不慎擦撞到魏男轎車車尾,摔倒在地;魏通知警消將賴婦送醫診治。
事後車禍鑑定報告,指魏行經閃紅燈口卻未停止、見橫向沒車才起步,賴婦雖有暫停查看,但仍撞上魏車,雙方均有過失,但魏須負較多的肇事責任。
據了解,檢方將雙方送請調解,但因魏認為自己的賓士車也有受損,與賴談不攏和解條件。檢方依據鑑定報告,認定魏行駛支線,未讓幹線的賴婦,且行經閃光路口未減速慢行,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魏。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