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高市議會籲追究刑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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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連複雜、放貸金額龐大的慶富案,高雄市議會專案調查小組12日進行結案報告,驚爆高銀放貸瑕疵新事證。小組呼籲高市府對未盡監察責任的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告,也要求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調查小組召集人林于凱表示,調查小組從5月份起,先前金管會做出的裁罰報告中,找出新的事證與缺失,未來將送交金管會及高雄地檢署。

林于凱指出,金管會的報告內沒有高雄銀行的現閱資料,明顯有瑕疵。慶富案17.46億元聯貸履約保證金沒有銀行敢借,唯獨高銀願意,且從徵信到放款只花了四天。

此外,高雄銀行前總經理王進安曾表示,慶富在評選評分項目優於台船、曾為海軍建造100至200億元緝私艇的說法,林于凱也提出反駁,強調慶富當時與台船同分才抽籤決定資格,慶富也僅承接過37億元的巡緝艦。

而在2015年5月7日同意履保展延會議上,全部授信33億元中,有11億元未有實質擔保,其中更有一艘過期漁船的信用擔保竟可取得4.7億元。林于凱痛批,明明超過15年以上的漁船不能鑑價,但慶富卻能用21年的老舊漁船借到好幾億元。林于凱更質疑,2016年7月7日展期的國內即期信用狀3億元額度,遭慶富挪用至豐國、發洲造船製造漁船。

新事證還包含2015年、8.3億元的放貸程序,林于凱直指從批准到簽訂授信契據及保證書,竟然兩次發生「偷跑」的現象。

林于凱認為,現任高雄銀行獨立董事、前常務董事的林文淵責任重大,代表調查小組提出三點要求:第一,高市府要對相關董事、未盡監察責任的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第二,針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起刑事背信罪告訴。第三,將慶富案調查報告送交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林于凱也呼籲地檢署儘速審理慶富案,對於違法放貸、決策草率的董事咎責,建立良好的金融體系,確保有投資高雄銀行及存款的市民的權益。

議員陳美雅表示,17.46億元履約保證函居然在四天內火速完成放貸流程,高雄銀行在前朝時代根本就是「慶富銀行」。立法院應該重啟調查,了解慶富案中是否還有失職、協助不法的人員。

議員陳麗娜則說,高銀因為慶富案損失了7.9億元,林文淵要負最大責任,高銀必須向林文淵求償。此外,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過去曾針對慶富案表決,有十三位立委簽名支持不再追查,其中有三位是邱議瑩、林岱樺、及賴瑞隆。中央若不查,地方要表示聲音,否則就是中央意圖與地方切割。

中時 袁庭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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