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林姓和24歲謝姓受刑人,去年9月底晚間見同房的獄友吃了安眠藥進入夢鄉,一時「性」起,竟伸出鹹豬手摸他下體,甚至拿筆在他生殖器上作畫,台北監獄矯正人員透過監視器發現,將2人送辦,桃園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2人6個月,得易科罰金。
40歲林男和24歲謝男分別因酒駕等罪,在台北監獄服刑、同寢,2人在2018年9月27日晚間 9時半,見同寢的獄友已經側身熟睡,竟伸出狼爪,徒手撫摸對方生殖器,甚至拿筆塗鴉、繪畫,北監發現後,將2人函送法辦。
2男坦承趁獄友熟睡時猥褻,被摸的受刑人證稱當時吃下安眠藥、不省人事,根本不知道被摸和被畫畫,事後主管告知才知情。其他3名同寢獄友證稱有看到2男下手,監視器錄影畫面也拍下犯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2男為逞一己私慾、非常不該,雖然累犯要加重本刑,但將因此喪失易科罰金機會,認為刑罰超過他們所應負擔的罪責,考量2人坦承不諱,受害者也具狀表明願意原諒,不加重其刑,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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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