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花600萬元買珠寶 幾乎是合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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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婦人去年在台北市東區某服飾店逛街,店員以名模林志玲都來消費的話術推銷,婦人不疑有他,掏出10萬元加入會員,又被說服分期繳1200元成為頂級會員,一年來陸續共花了585萬元,買了幾十件衣服、一條孔雀項鍊、頂級珠寶及繳交會費,不料,珠寶經鑑定原來大多只是合成玻璃。

婦人今早在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出面指控店家詐騙,她說,去年2月在忠孝東路3段逛街,被一家裝潢華麗的服飾店吸引,走入後隨即被3名女店員包圍,不斷說「林志玲都來包店」,婦人當天就花10萬成為會員。

之後婦人每個月陸續前往店家買珠寶及服飾,店員又說「妳應該享有貴婦生活,買珠寶不但保值,還可當傳家寶」,若成為頂級會員購物還有折扣,婦人說,她被種種話語迷惑,簽約分期付1200萬成為頂級會員。

婦人表示,成為頂級會員後,買了一條店家宣稱原價880萬打1折的孔雀項鍊、108萬黃寶石及十多件服飾。

她說,先生因近來身體狀況不好,無法再支付每月50萬會員會,朋友知情後擔心是詐騙,於是向店家反映退費,店家卻置之不理,還刻意把客人安排在不同時段,避免互相碰面。

婦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向徐立信陳情,徐指出,珠寶經鑑定,孔雀項鍊裡面3顆紅寶石都是假的,6顆藍寶石只有1顆是真的,其他都是合成玻璃,這已構成詐騙,店家還一度拒絕提供訂貨明細,連會員書也是一張紙,恐怕還有其他受害人,呼籲受騙民眾出面提告。

婦人已向店家寄發存證信函,今天也向警方備案並委託律師提告,由於服飾店無人接聽,尚無法取得回應。

此外,北市消保官楊麗萍表示,珠寶經鑑定不符寶石價值,已構成詐欺,民法可主張解除契約,也可解除購買會員契約,由於珠寶沒有給予事先審閱期,不構成契約內容,能要求解約並應返還價值。

中時 張立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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