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一審判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9年、被告唐楚烈8年徒刑,2人限制出境21日期滿,游的律師稱患病不逃亡求二審停止處分。二審裁定22日起延長處分8個月。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勞動基金炒股案,原訂3月26日宣判,因案情須再釐清,合議庭決定再開辯論,並於14日開庭確認於28日、5月5日、12日及26日共計4個庭期,傳喚各組被告進行辯論,預計全案5月26日辯論終結並定宣判日。
審判長庭上對被告表示,「法院不是你們的敵人」,哪些話對自己有利、哪些不利,想清楚再開口,合議庭會公正審判。
另一方面,游迺文及寶佳集團前執行長唐楚烈的限制出境出海將於21日期滿,唐楚烈定期以個案手機自拍臉部向科控中心報到處分也在21日期滿。

法官庭上詢問檢辯及游、唐意見,檢察官庭上表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有延長必要,科控部分有鑑於近年被告逃亡現象,請求法院延長續行監控。
游迺文的律師表示,游迺文為家中經濟支柱,需撫養雙親及子女,沒有國外護照,目前因病持續在醫院治療中,而且定期到警局報到也遵期到庭,沒有逃亡必要及動機,請求停止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唐楚烈則說沒有意見。
二審合議庭日前認定,游迺文、唐楚烈涉犯重罪,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裁定自2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唐楚烈仍須定期以個案手機自拍臉部向科控中心報到。(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