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興達電廠去年9月大火,橋頭地檢署6日查出中鼎公司未依規更換金屬墊片釀災,3名泰籍配管人員及領班各10萬交保。台電今(7)日澄清未遭搜索並已求償。

橋頭地檢署調查指出,去年9月9日晚間興達電廠發生嚴重火災事故,核心肇因在於承攬商中鼎公司的施工瑕疵。現場配管與監造人員在進行燃氣新2號機「GT#2-2天然氣加熱區管路」安裝測試時,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於設備啟用前,將臨時墊片更換為耐高溫的正式金屬墊片。
機組運轉後管線溫度急遽升高,導致臨時墊片不堪負荷熔解。天然氣大量外洩並引燃火勢,不僅造成管線與輔助設備嚴重毀損,更波及周邊建物與設施。
橋頭地檢署於6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搜索中鼎公司1處據點並約談6名涉案人員。檢方複訊後認定,現場2名配管作業人員及1名配管領班涉嫌準失火罪嫌重大。

檢方訊後諭令3名泰籍人員各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3人請回。中鼎公司隨後已提供工地日誌與施工紀錄配合檢調釐清責任。
針對檢調動作,台電今天(7日)說明,調查單位並未向台電索取資料,亦無搜索台電之情事。受損的興達電廠機組歷經全面檢修,已於10月1日順利完成併聯與運轉測試,目前維持正常供電。
針對新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於承攬商負責期間發生的火災事故,台電已於今年4月依契約規定,向中鼎公司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台電重申後續將待履約爭議調解,依法主張並捍衛台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