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化名小靈的女子,某日早上搭公車上班時遭一名大叔(A男)用下體貼著她臀部,時間長達5分鐘,小靈難以忍受,大聲喝止,並請司機報警。
大叔在公車上用下體蹭女子5分鐘。(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文章中內容無關/翻攝自 pixabay )
法官指出,根據公車內行車紀錄器可看見,小靈站在公車前方靠近門口處,當有乘客上車時,小靈往後退,此時A男站在中間走道上,靠近站在A女右後方,公車往前進時,A男擠向小靈後背,小靈表示:「你可不可以不要靠我那麼近嗎?」A男才向後拉開距離。事後小靈向司機舉報A男性騷擾,而A男矢口否認,隨後司機就報警處理。
A男辯護律師指出,A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數十年,這種病根本就是病識感極差的一種身心狀況,A男願意長年就醫已屬不易,足見有克服病情決心,雖然偶爾失控,涉及犯罪,不過在家人努力下,應該不會再犯,請求從輕量刑。
對此,法官認為,A男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權觀念,乘機對小靈性騷,儘管事後有道歉,不過仍否認犯行,再加上未與小靈達成調解,審酌A男勇於面對病情治療又與親人感情良好,最終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