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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中大雅鐵皮違章工廠百慕達紙廠大火,造成消防員謝志雄、張哲嘉殉職,負責人陳俊孚遭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一審判2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陳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履行賠償,今(25)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50萬元。
火災。(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大雅百慕達紙廠負責人陳俊孚於2011年7月10日向不知情的地主承租位於台中市大雅區自立段的田地,搭建2棟鐵皮違建作為百慕達紙業、群峪公司,向台電公司申請電力使用。
2019年10月3日凌晨1時45分,百慕達紙器廠東北牆面的電源配線短路起火,延燒至百慕達紙器廠原料區,又延燒到2樓、南側1樓作業區及2樓,且因內部塑膠快速燃燒導致2樓鐵皮外翻,造成入場救火的謝志雄、張哲嘉因高熱燃燒而休克殉職。
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陳俊孚2年6月。陳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召開合議庭,考量陳已與2名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金,便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要求陳需支付公庫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