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前一夜激戰2回合 隔天竟分手還告他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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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27歲鄭姓男子與一名女大生交往三個月發生6次性關係,過程中女大生都沒有拒絕,但某天做愛兩次之後,隔天就分手,還被控告誘姦。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女大生與男友一夜激戰兩回合後,隔天提分手還告對方誘姦。〈圖/取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鄭男去年2月與女大生認識,交往期間發生6次性關係對方都沒拒絕,最後一次親熱還是時女大生主動挑逗、愛撫,當晚發生兩次性行為,不料隔天就分手,還收到對方傳訊:「如果懷孕怎麼辦?」,懷疑是女友怕家人責罵才選擇告他。 不過女大生說,6次性關係有一次是半推半配合,算是「違反意願」。法官根據鄭男提供的2人事後互傳訊息截圖,以及事後出遊擁抱、牽手等照片,認定女大生非遭性侵,對鄭男不起訴處分。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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