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振奮! 高院判決坤輿掩埋場廢止試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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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宇紘/綜合報導

爭議20多年的苗栗縣造橋鄉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案,今天傳出好消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宣布坤輿公司申請掩埋場計畫敗訴,理由是規避環評,並要求縣府廢止坤輿試運轉計畫,自救會和民意代表在抗議現場宣布這項好消息。縣府環保局對於高院判決出爐表示,尊重判決,今天將終止坤輿的試運轉許可。

苗栗坤輿掩埋場今凌晨爆發嚴重流血衝突(圖/記者爆料網)
苗栗坤輿掩埋場今凌晨爆發嚴重流血衝突(圖/記者爆料網)

這項由反坤輿自救會10位鄉親對苗栗縣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縣府命坤輿科技公司停止在苗栗縣造橋鄉實施乙級廢棄物掩埋場的開發,法院今宣布苗縣政府敗訴,但仍得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全案尚未確定。

高院判決指出,坤輿申請開發範圍已包括聯外道路,道路亦是坤輿的必要設施,其所坐落的5筆土地面積1,992平方公尺,應計入申請開發範圍;另外,辦公室和周遭土地(含地磅站)部分,明確記載在坤輿申請同意設置文件,實際上也是營運使用所必要,其面積447.94平方公尺亦應計入申請開發範圍。

法官認為,坤輿掩埋場面積17,958平方公尺,加計聯外道路、辦公室、地磅站,共計20,397.54平方公尺,已逾申請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3款第2目所規定,申請開發位於山坡地面積達2公頃以上,應辦理環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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