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中生玩剪刀遭勸阻「反告老師過肩摔」 求償72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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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名國中生在課堂上把玩剪刀,學生遭李姓老師勸阻後竟跳上老師背部,隨後學生摔落受傷,控告李師「過肩摔」並求償72萬2000元。高雄地方法院經審理後,判學生敗訴。

高雄1名國中生在課堂上把玩剪刀被李姓老師勸阻,該生跳到李師背上摔傷反控遭「過肩摔」,最終學生敗訴。(示意圖/非當事畫面/AI生成)
高雄1名國中生在課堂上把玩剪刀被李姓老師勸阻,該生跳到李師背上摔傷反控遭「過肩摔」,最終學生敗訴。(示意圖/非當事畫面/AI生成)

根據判決書,事發於112年6月20日下午,李姓老師在該班級教室擔任家政與健教課程。該名學生主張,他在課堂上把玩剪刀,李師不滿該生不聽勸導,李師遂要求該生前往教室後方反省。

學生聲稱,他盤腿坐在教室內地板,李師徒手從地板騰空拉起他,並「過肩」向前摔出,導致該生頭部外傷、額頭與顏面擦挫傷、頸部挫傷,以及疑似頸椎第1節、第2節韌帶損傷等傷害。學生並經精神科診斷出現急性壓力症候群與嚴重心理創傷。

李師在法庭上喊冤,說明當時情況大不相同。他表示,該名學生在課堂上把玩剪刀,無視課堂安全規範,他多次口頭糾正與勸導,但該生仍不聽從,反而態度惡劣,甚至大聲咆哮、出言侮辱師長,嚴重破壞課堂秩序。

李師指出,當時該名學生主動跳上他的背部,並用雙手勒脖,在他重心不穩、驚慌狀態下,他本能採取下蹲彎腰的防護動作。李師強調,學生是因自身動作過猛、用力過當且重心不穩,才自行滑落地面受傷。

高雄地方法院調閱校園調查相關卷證,並傳喚在場多名學生作證。根據法院調查,多名目擊同學均證實,老師當時是為了將學生從背上放下而採取彎腰動作,並非主動將學生向前摔出。法官根據這些證詞與相關事證綜合判斷,認為無法證明李師有故意傷害行為。因此,法院判決學生敗訴,駁回該生求償72萬2000元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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