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騎車與人發生糾紛,竟向對方比中指,挨告公然侮辱,張男雖辯稱比中指是「驚嚇後的反射動作」,但檢方依據對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不採信張男說法,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男。
起訴指出,張男去年9月間騎車行經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前,因不滿陳男駕駛的貨車,險與他擦撞,憤而向陳男比出中指,陳男事後提告。
檢方調查時,張男承認有比中指,但辯稱是差點撞上陳男貨車,受到驚嚇所做出的反射動作,但檢方勘稱陳男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張男所言並非事實,依法起訴。
中時 陳志賢
張姓男子騎車與人發生糾紛,竟向對方比中指,挨告公然侮辱,張男雖辯稱比中指是「驚嚇後的反射動作」,但檢方依據對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不採信張男說法,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男。
起訴指出,張男去年9月間騎車行經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前,因不滿陳男駕駛的貨車,險與他擦撞,憤而向陳男比出中指,陳男事後提告。
檢方調查時,張男承認有比中指,但辯稱是差點撞上陳男貨車,受到驚嚇所做出的反射動作,但檢方勘稱陳男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張男所言並非事實,依法起訴。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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