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巴拉刈報導遭去名 前記者擬告豐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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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農藥巴拉刈禁用議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農委會轄下財團法人豐年社卻將所屬農傳媒曾做過的巴拉刈系列報導,變更新聞配置,拿掉撰稿記者名字、改為編輯部,引起多名當事人抗議,這幾位前豐年社記者為捍衛自身著作人格權,擬向豐年社採取法律行動。

豐年社前總編輯黃世澤上個月20日率先在自己臉書發文痛批,他在任職豐年社前所拍攝的舊照片,「當時提供給該則新聞配圖使用」,卻被拿掉名字、作者改成編輯部,當成內部圖庫照片,「這可不只是道德上的尊不尊重作者或著作權,而是直接的侵權了吧!」

報導也被刪改的前豐年社記者林慧貞表示,記者的文章財產權屬於社方,但記者仍有表示著作人格權的權益,必須有記者的名字出現,不能說人離開了,就把名字直接整個拿掉;報導內容可以修改,但把記者名字拿掉是侵權行為,「除非之前曾協議要放棄,但記者們從沒有協議過要放棄著作人格權」。

林慧貞說,巴拉刈相關報導的事實,不會因為農藥政策的改變而改變,這就是新聞存在的價值,況且我們的報導並不為特定政黨、特定立場服務,這可以讓大眾公評。

林慧貞並指出,權益受損記者共有4人,他們詢問過工會,目前會先寄存證信函給豐年社,主張他們的權利,之後採取什麼法律行動還會再做討論。

但豐年社長劉孋瑩表示,當初汪文豪擔任社長聘請這幾位記者進來時即有簽員工合約,約定著作權歸屬於豐年社,豐年社當然有權利進行修改,況且修改很大一部分是時態問題,像是寫「農委會主委林聰賢」,現在主委已非林聰賢,「難道應該一字不動繼續上嗎?」她說,採取法律行動是每個人的權益,她不能說什麼。

中時 游昇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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