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1名在故宮晶華酒店任職的羅姓女子,在2021年工作的過程中,不慎將酒精當成額溫槍,並對著1名3歲的男童額頭噴,導致對方的左眼角膜上皮因此破損,而男童的家長也對羅女提告。對此,近日判決結果也出爐,故宮晶華酒店及羅女必須連帶賠償男童8萬元。
一名飯店女員工誤將酒精當作額溫槍。(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了解,該名在北市故宮晶華餐廳任職的羅姓女領班,在2021年的1月22日晚上時,疑似因為失神加上自己沒看清楚,而誤把酒精罐當成是額溫槍,接著就朝著1名3歲江姓男童的額頭噴,導致江姓男童的左眼角膜上皮因此破損。
此外,江小弟的父母也於事後對羅女提告求償,而最終刑事部分羅女被依照過失傷害照判處拘役20天,而民事部分則是被判應與晶華酒店連帶賠償8月1210元。全案還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