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續法官於26日再次開庭,宥勝已坦承犯行,法院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
台北地院表示,經訊問後,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今日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法院也強調,宥勝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與案件相關的2名女子有聯繫、接觸之行為。
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在1月首次開庭時,宥勝曾對媒體喊冤,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強調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至於是否有意願與女方和解,宥勝則回應「要由法官來決定」。(圖、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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