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國中生「肇逃二審竟無罪」 母淚嘆:抱歉把你生在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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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長野縣15歲國中生和田清,2015年在行人穿越線上遭49歲駕駛池田忠政撞死,家屬不滿池田僅因違反「駕駛動力車輛致死傷」遭判3年,緩刑2年,自行蒐證並提出多項罪名,開啟了長達7年的訴訟。

日本15歲國中生和田清過馬路時遭撞死。 (圖/翻攝畫面)

據《富士新聞網》報導,和田清父母在一審判決後,自行蒐證並以駕駛池田超速、擅自改裝為由提出二審,但遭駁回。2人2018年不滿檢察官不依肇事逃逸起訴池田,再度自行尋找證據與要求檢方起訴,檢方2022年1月趕在訴訟時效前起訴肇事逃逸。

和田的50歲父親強調,如果駕駛沒離開現場,兒子可能還有救,不希望類似悲劇再次發生;51歲母親則透露,7年來一直無法給肇事者應有懲罰,讓她感到相當艱難,「如果沒起訴肇逃我會痛恨一切,現在我覺得我的生命又延長了一點」。

檢方指控,池田車禍後明知有鞋子遺落現場,卻在案發6分鐘後才報警,且報警前還到超商購買抑止口氣的物品,目的是為掩蓋酒駕,案後也供詞含糊不清,更從沒向和田父母道歉。

對此,池田堅持回到現場後才看見和田清,更聲稱自己「拯救」了受害者,有回到現場不構成肇逃,但承認為了掩蓋酒駕去超商。池田的律師更主張,同一案件不得再次審理,這次審判應終止。

這起被日媒稱為「史無前例的第3次判決」,除了和田夫婦的堅持,還有池田在一審法官認定他「未提供救援義務」、「肇事逃逸」須服刑6個月後提起上訴並獲勝;東京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池田從超商出來後只花1分多鐘就立刻求援,可與避免酒駕被發現「相容」,不構成肇逃。

和田夫婦痛斥二審法官「完全無視受害者的身體和生命保護」、「為什麼我們的想法無法傳達給法官」,和田母親更指:「很抱歉讓兒子出生在這樣的國家。」針對起案,最高法院預計7月5日再次開庭,11月29日宣判結果。(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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