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侵一審遭判8年 秦偉臭臉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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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秦偉被訴性侵案,台北地院認定他觸犯3件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院4日首次開庭,秦偉出庭應訊,被媒體問及是否仍主張無罪、不願道歉等,他臭著臉不發一語,不想回答任何問題,快步走進法院。

遭女造型師及8名女子指控性侵的秦偉,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41年,但台北地院認定秦偉利用個人影響力,犯下包括造型師、女粉絲在內的3件強制性交罪,各判處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刑8年,其餘被控強制性交部分因指述和證據有矛盾,所以均無罪。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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