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哲推《大學法》修訂是主因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新任台大校長今日晚間出爐,回顧本次校長遴選傳出來自政界與學界派系力量介入,主因在遴選制度出問題。即1994年《大學法》修訂並實行後,公立大學校長由官方指派的做法走入歷史,改採各校自行遴選,修法目的緊扣台灣民主化、大學追求自治與學術自由。

2017年下半年到2018年初台灣進入大學校長遴選熱期,除了眾所矚目的台大校長選舉,同時陽明大學、文化大學改選校長,傳出派系介入與遴選不公等爭議,吸引媒體大幅報導,導致選舉過程滿城風雨。

想要了解大學校長選舉問題,不能只以表面新聞事件來檢視,仍需以政治與社會環境變遷,還有法規變化來看;當中關鍵人物則為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而要檢視的法條則為《大學法》。

伴隨解嚴與開放黨禁,台灣政治與社會走向民主化,大學治理也出現變化。1994年時任中研院院長的李遠哲高喊「教授治校」、倡導「校園民主」,期使大學自主、學術自由、學生自治成為《大學法》主軸,讓高等教育管制獲得鬆綁,提升學術水平。

在李遠哲倡導下《大學法》於1994年修訂,一改過去大學典章制度由教育部「一把抓」的管理方式;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規定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公立大學校長不再由教育部指派,而由學校遴選程序產生候選人後,再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

即便在修法後台大校長自行遴選,產生方式仍歷經多次變革,從最早的官派推舉到校內普選、教育部圈選決定;後來在2013年修訂《大學法》和《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台大首次採用新制,由台大與教育部組成遴選委員會,改由委員會21位委員票選,勝出者即為前台大校長楊泮池。

有台大遴選委員表示,教育部與校方之所以調整遴選方式,目的在於改變上次的選舉問題。面對本次校長選舉,同樣風聲不斷,甚至傳出派系角力問題;他則認為問題不在台大,而是在李遠哲當年推動《大學法》修訂。

李侑珊/台北報導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