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不滿住家附近有流浪貓,持棍棒驅趕,女鄰居見狀制止導致男子「怒上加怒」,失去理智,並對女子猥褻及施暴,女子不堪受辱提告,男子慘痛代價曝光。
男子不滿住家附近有流浪貓,持棍棒驅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1年10月11日早上7時,63歲洪姓男子不滿自家外常常有流浪貓出沒,於是持棍驅趕,而女鄰居見狀,上前勸告,沒想到洪男不聽勸誡,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洪男先對女子扇耳光、揮打,導致女子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隨後洪男利用體型優勢壓制對方,竟萌生猥褻犯意,並徒手隔著外褲搓揉陰部,還稱「這樣比較爽,這樣不會生病,讓你很爽」。
洪男與女子起口角糾紛竟起色意猥褻對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事後女子不堪受辱,打電話給兒子求助並報警提告。面對偵訊,洪男否認犯案,表示女子持刀理論,雙方雖有爭執,但這些傷勢都是女子自己跌倒,並非他造成的。檢警調閱監視器,洪男推卸責任,不予採信,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指出,洪男已是63歲、心智成熟的成年人,遇到問題不理性溝通,還以暴力方式強制猥褻女子,造成被害人身心靈受傷,且事後否認態度,又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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