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院及地檢署為司法官學院第59期學習司法官經驗傳承,特別安排在13、14等2天,帶領學習司法官親上苗栗南庄山區,由林管處官員親自解說山老鼠慣用盜伐路線、技巧,以及檢察官偵辦盜伐案件實務解說,並由各派任司法官進行司法實務經驗交換,讓學習司法官受益良多。
司法官學院第59期學習司法官,即將在今年下半年分發至各地法院、檢察署,除了在司法官學院的法律課程學習、各地法院、檢察署的實習外,司法官學院也希望透過現任的法官、檢察官分享經驗,讓學習司法官們能夠快速進入狀況。因此,苗栗地院及地檢署特別安排目前在基隆、新北、桃園、新竹學習組的學習司法官,於13、14日等2天在苗栗接受實務經驗分享。
為讓學習司法官能夠建立對於保育國有林地的問題意識,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特別帶領學習司法官,從南庄工作站出發,在新竹林管處官員模擬的山老鼠盜伐林木路線上,實際了解山老鼠慣用技巧,以及政府積極運用新型科技協助偵測盜伐林木的巧思。接著,苗栗地檢署安排在大湖工作站,舉行盜伐林木案件的專題報告及學員綜合座談,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振倫根據豐富的偵辦盜伐林木案件經驗,解說相關法律規範及查緝實務問題,並與新竹林管處人員作雙向互動。
接著在14日,苗栗地院及地檢署在苗栗地院會議室,為學習司法官安排和在任司法官經驗分享座談會,分別從刑事、民事、檢察的角度與學習司法官交換心得,透過在任司法官的經驗分享,給予學習司法官們未來分發時選填志願的重要參考。
中時 謝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