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評估海域斷層對核四影響 台電、經部遭監委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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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核四與否仍存爭議。監委田秋堇、趙永清、林盛豐調查一年後發現,台電在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且報告中將斷層以「低速帶」、「S構造」等名詞模糊帶過,長期隱瞞的態度令人感到危險,今於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提案糾正台電與經濟部,與會者無異議通過。

監委趙永清說,核四廠址很早就被列入台電評估對象,但都沒有被採納,就表示地質條件不好,充斥缺失,不妨去問推動重啟核四的人,要好好考量這部分因素,萬一真的發生重大地震,對核四安全是重大挑戰,對全國台灣生存更是挑戰。

監委林盛豐表示,被約詢的專家都確認核四廠外有一條連續性斷層,但政府卻長期忽視,也有學者提到,當年興建翡翠水庫比照核能電廠的地質調查,但核四建廠的調查卻不如翡翠水庫。

監委田秋堇表示,台電雖於1966年、1968年、1980年調查評估核四廠廠址8公里內的主要斷層,發現1公里有枋腳斷層、距1.5公里有屈尺斷層、距約2公里有貢寮斷層、澳底斷層。

田秋堇指出,核四建廠前廠址地質調查報告,以當時的儀器與技術,無法判斷海域是否有活動正斷層,但地調所98年委外報告書,已確認核四廠外存在一條長約90公里正斷層,學術界在90年代也發現台灣北部區域為拉張構造環境,正斷層極為活動斷層,福島核災後,經濟部與台電於2013年、2014年再進行地質調查,文中引述98年圖片一語帶過,未全面進行深入調查與討論,確有違失。

田秋堇說,核四廠動工前,發現兩個反應爐間為地質弱帶,而且比想像中還要寬,但報告中將這些斷層以「低速帶」、「S構造」等名詞模糊帶過,地基開挖時未特別注意地質情形,逕以混凝土回填,明顯有混淆視聽、規避審查之嫌,依法應予糾正。她補充,S斷層除了自己動,也可能因為別的地震而被帶動,產生共鳴式移動。

田秋堇說,台電委外辦理地質調查報告,沒有將調查所得的原始資料建檔保留,導致國家資產散於委外單位手中,不知所終,有監委建議,未來台電應在委外合約書中,明訂調查單位要交出原始報告資料。

田秋堇吐露,向台電索取調查報告,卻搞得像內線交易,每一頁都標示機密,原來法務部13年前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被排除資訊公開管轄範疇,但法律也規範涉及公益要公開,但交由該單位自行認定,台電自認地質報告與公益無關,那用公款調查是什麼意思?另外,地質人員分散在各單位,經驗無法傳承,台電董事長偉甫被約詢時也坦承此事。

中時 趙婉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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