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提供使用者資料 退休教授告LINE敗訴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通訊軟體LINE在2018年更新隱私權政策,用戶須同意提供使用者資料,才能繼續使用,退休教授鄭中人認為不合理拒絕,帳號登不進去,因此提告要求LINE提供他過往的活動紀錄複本,並求償1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鄭男無法證明他是該LINE帳號的持有人,無權請求,判他敗訴,可上訴。

LINE在2018年9月片面變更隱私權政策,所有用戶開啟APP,須先同意提供使用者資料,才能繼續使用,由於不是人人都同意個資被利用,引發許多用戶不滿,國發會同月要求改善,LINE才改變作法,讓用戶得以在APP內變更設定,停止提供資料。

雖然可事後設定停止提供資料,但在登入LINE時,使用者仍得先按同意,鄭中人認為不合理,認為按下同意的瞬間,就會把過去活動紀錄都提供給LINE使用,因此拒絕妥協,並向LINE公司請求提供他的活動紀錄複本,但遭拒絕,鄭只好提告。

鄭中人主張,LINE片面變更契約或停止服務,已逾越服務契約內容,資料蒐集者需取當事人同意,必須明確告知蒐集目的及可能產生的影響,但LINE未善盡說明義務;他無法全然同意新隱私權政策,因此失去500位好友聯繫方式,以及儲存在LINE中的紀錄,公務往來也受影響,請求提供個資接受對象清單、活動紀錄複本,並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不過,申請該LINE帳號門號的持有者為「群和公司」,鄭中人雖稱他是實際使用者,帳單都是由他支付,但因未提出足夠事證,法官認為無法確定鄭就是門號持有人或使用人,故判他敗訴。

LINE,退休教授,隱私權政策,個資,精神慰撫金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