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涉嫌向14家銀行詐貸百億元案,22日將主嫌楊文虎胞兄楊文海再次傳喚到案後,檢察官當庭諭令逮捕,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開庭後,晚間裁准楊文海羈押禁見。
據悉,檢方日前約談星榮員工,主要追查目前被羈押的星榮公司負責人蕭良政是否指示員工配合潤寅的不法行為。有楊文海供出楊文海曾從星榮物流公司夾帶文件返回潤寅,所以再次傳喚楊文海到案說明,並提示事證後,諭令將楊文海當庭逮捕,並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認定,楊文海為星榮公司員工,且潤寅與星榮公司有業務往來是楊文海牽線,楊文海並有實際負責遞送不實提單到潤寅公司的情形,有數名證人的供述在卷。況且其中更有證人證稱,楊文海知道他所遞送到潤寅的提單是不正常提單。
法院又考量星榮公司後期的業務只剩下潤寅公司,所以應無任何複雜不易瞭解的情形,而這些僅存業務水是由楊文海牽線取得,另楊文海為星榮公司業務經理,且為潤寅監察人,又是主嫌楊文虎之兄,並有多年進、出口相關業務經驗,則楊文海應知悉星榮公司與潤寅間無「實際」業務往來,以及他所遞送提單並非真實性,但楊文海顯未據實陳述。
楊文海曾與共犯蕭良政溝通檢調偵辦詐貸案情形,並與蕭良政及其他同有串證之虞的共犯的辯護人聯繫或見面。另有在楊文海住處扣得報廢的詐貸案相關提單。堪認楊文海客觀上有湮滅證據、聯繫證人之行為或疑義。
所以法院考量潤寅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繁雜,故案情晦暗的危險性較高,且詐騙金額鉅大,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而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楊文海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