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不知反省還在網路高調炫富!北監:必須回籠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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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雲林縣籍廖姓詐騙犯原本因詐騙案件遭判刑6年5月,2021年入獄,在今年1月23日獲得假釋出獄。豈料他不知反省,反而在網路上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還聲稱判決書可當作到詐騙集團應徵的「履歷表」,此舉引發軒然大波。

一名雲林縣籍廖姓詐騙犯假釋出獄後,在網路上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一名雲林縣籍廖姓詐騙犯假釋出獄後,在網路上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北監獄對此事件做出回應,對於前假釋出監受刑人在網路上拍攝影片,高調分享詐騙手法,造成嚴重負面社會觀感,表示深感遺憾並予以強烈譴責。北監指出,法務部矯正署在8月10日接獲相關輿情後,立即掌握資訊並通報法務部保護司,進而聯繫雲林地檢署了解保護管束執行情形。

北監於15日接獲雲林地檢署通知,將正式函文撤銷該名假釋犯的假釋資格,要求其返回監獄執行殘餘刑期1年11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北監強調,此舉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司法威信與公平正義。

「假釋制度乃為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重返社會,仍須依法遵守保護管束規定,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之處置。」北監表示,該名受刑人不珍惜國家給予的恩典,最終必須為自身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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