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不續租 阿里山茶農陳情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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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大阿里山茶區過去路旁常看見茶農曬茶,未來可能看不到了。隙頂社區發展協會賴炳南、阿里山公路沿線促進會長劉青山等人,8日上午集結於公路旁隙頂國小門口向國有財產局陳情,希望不要拆除茶農陳英生所承租的曬茶平台,留給居民一口飯吃,還地於民。國有財產署嘉義辦事處陳秀禎主任電話受訪時表示,過去並沒有立約承租,雙方各說各話。

賴炳男說,過去公路未拓寬之前,茶葉都在路旁直接曝曬,公路局基於行車安全因素勸導後,才由陳英生名義租地,再由大家共同集資興建平台來曬茶。

劉青山表示,山上茶農以茶維生,茶葉需要曝曬,因此需要加工廠、茶廠等農業設施。每年也持續性申請、並繳納使用補償金,而平台使用也依照農委會,農業經營許可使用辦法規定的項目及比例,國產署卻以建物超出認知拒絕申請,根本罔顧農民生計。

國產署陳秀禎主任受訪時說,該土地過去種植梨樹,陳英生過去申請耕地放租從未取得承租權,還在土地上蓋平台、曬茶及移作他用,已經違反農牧用地必需種植農作物原則,因此依法要求還地。陳秀禎強調,案件已訴訟多時,日前法院判決結果就是要拆除建物,清空返還。

中時 翁聖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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