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台G店販售養生藥膳,郭姓顧客今年2月到店用餐點了「鳳梨苦瓜雞」,湯裡面卻沒有「塊狀」鳳梨,店家說明,是將整顆鳳梨打成醬燉煮,但顧客仍不能接受,控告台G店張姓店長詐欺,士林地檢署偵結,認難以商品呈現的方式與顧客預想有所落差就直接認為店家詐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台G店店內販售雞湯,還有宅配服務,今年2月27日下午1點半,郭姓顧客花了170元在店內點了鳳梨苦瓜雞湯,郭認為與印象中的鳳梨苦瓜雞湯不一樣,他就是要吃到整塊的鳳梨,卻因此敗興而歸。
店家說明,商品圖片下方的標語,已經寫上鳳梨塊狀打成醬熬煮,而且湯底有濃濃的鳳梨味,代表裡面含有鳳梨,只是沒有成塊的,郭仍無法接受,拿出發票控告店家詐欺。
檢察官偵結,認為商品呈現的方式不同,不能認定店家有詐欺的意圖,因而予以不起訴。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