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公司27日委託律師蔡頤奕再次向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喊話,要求上午10點前將32份委託書的三寶取回,仍未有進展,蔡頤奕表示,在確認工會態度後,將對工會提出妨害護照條例的刑事告訴。
蔡頤奕表示,26日晚間已經向工會遞交催告函,經過一夜仍未有動靜,因此將到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提告,不過會向委託人確認後再進行。
根據了解,長榮公司依據護照條例第20條規定,持照人護照遺失或滅失者,得申請補發,其效期為5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照第1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其他特殊情形致護照滅失,經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查明屬實者,其效期依第11條第1項規定辦理。
而警方則會依據第32條受理報案,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佛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中時 甘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