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工務局科長收賄又滅證 二審改判刑15年半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12/28 12:11 分享: 男子吳錦堂在13年前擔任台北市工務局科長,他利用辦理下水道工程標案的機會,要求廠商招待他到高級日本料理店吃飯還索賄得手42萬元,他得知檢方調查後還要求日本料理店人員銷毀帳款資料,一審將他判刑18年,二審酌減刑度後,改判刑15年半。全案可上訴。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