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麗峰實業公司實際負責人許恒瑞及他的前同居人房欣怡等人,涉嫌自2014年起利用人頭房貸及人頭信貸吸金,並以每月1到3%的利息違法吸金6億餘元,被害人超過百人,台北地檢署偵查後,5日依違反《銀行法》將許、房等6人起訴。
檢方起訴的除了許恒瑞、房欣怡,還有房的姊姊房凱蒂、麗峰公司登記負責人江玉嬌、廖婉菲、郭昱祥。
檢方調查,麗峰實業公司自2014年起,利用人頭登記購買房產後,再將人頭房產增加貸款金額,將貸得款項匯入提供帳戶的彤昇管理公司,最後轉回麗峰公司使用,麗峰則提供人頭月息1%的利潤,雙方並約定房貸期滿須無條件將房產轉給麗峰公司。
此外,麗峰還找人頭向銀行申請5到7年期信貸,並在取得信貸款項前與人頭簽定合作協議書,信貸款項都交由麗峰使用,並由麗峰繳納貸款,信貸人頭則收到月息1%的利潤。
除了打銀行貸款的主意,許恒瑞等人還推出「自由款」吸金,也就是以月息1到3%的利潤,吸引投資人將自有資金借給麗峰,雙方簽下數個月到一年不等的借款契約書,約定到期還本。
據悉,投資人每月獲利由房欣怡擔任出納的姊姊房凱蒂轉帳給投資人,不過,今年4月麗峰開始出金不順,部分被害人收不到「利息」,因此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北檢調查被吸引「投資」的被害人超過百人,吸金逾6億元,依違反銀行法吸金罪起訴許、房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