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5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根據初步試算,納保法保障不可課稅的「基本生活費」擬調升至新台幣22萬元,受惠戶數粗估超過200萬戶;以四口之家、適用稅率5%試算,最少可省稅1400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2017年底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納稅者「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要的費用(簡稱基本生活費)」課稅,而其標準是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來計算。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5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6萬6841元。以此計算,每人「基本生活費」估為22萬元,比前一年度的21.3萬元,再增加約7000元,將於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根據財政部計算公式,在申報綜所稅時,若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等),其差額可從申報戶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一般來說,多口之家都有可能享受到減稅小確幸,扶養人口越多會越有感。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李南漢表示,假設基本生活費調高7000元,對於夫妻加2位未成年子女的四口之家來說,基本生活費總額將增加2.8萬元,等於有2.8萬元的所得免稅。
李南漢說明,若此家庭適用的所得稅率為5%,預計可節省1400元的稅款;若此家庭適用的所得稅率為12%,預計可節省3360元的稅款;若適用稅率為20%,則可少繳5600元的稅金。
財政部提醒,依法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只要調高,「基本生活費」金額就會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具體金額,仍須以年底正式公告為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