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收押58天,押期將在4日屆滿,台北地檢署聲請延押,台北地院今(1)日開庭,上次裁押的法官呂政燁再度承審,裁定延押,理由出爐。
法官裁定理由指出,被告柯文哲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是以上開羈押原因中,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是聲請人聲請延長羈押之請求,並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自113年11月5日起延長羈押被告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案,遭檢方懷疑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甚至疑有行收賄情事,涉案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一干人等全部遭羈押禁見,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近日並遭裁定延押。
台北地院今日上午自台北看守所提訊柯文哲,上午9點半許召開延押庭,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與2位檢察官激辯2個半小時後庭訊結束。檢方在法庭上強調,柯文哲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16日被提訊,其中10月1日拒絕出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事實,此外,涉嫌洗錢的前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國外,柯文哲若交保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建請繼續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