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外籍女移工3月18日深夜抵台,辦理入境手續時已是19日凌晨,仲介誤以為入境日期為18日,少算1天居家檢疫,4月2日凌晨通知雇主帶回,不料該移工2日下午遭警方臨檢,發現她居家檢疫期還差1天,慘被衛生局開罰1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若不服裁罰,皆可提出申訴。
民進黨市議員張維倩日前接獲陳情,該女移工首度來台工作,18日深夜抵台,由於層層手續,辦理完入境手續時已是19日凌晨,在仲介安排下,入住私人旅社居家檢疫,期間14天內均未外出,定期填寫雇主提供的健康管理表。
4月2日凌晨仲介誤以為女移工屆滿,通知雇主帶回,不料女移工2日下午外出購物時,遭警方盤查,才發現她檢疫期至3日凌晨,移送衛生局後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10萬元。
張維倩替雇主喊冤說,該移工第一次來台工作,人生地不熟,中文英文都不通,還沒賺到錢、先被裁罰10萬元,雇主一家人心情沈重,照顧的阿嬤吃不下、睡不著,嚴重影響工作權益和生活狀況。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依照中央訂定的居家檢疫日期計畫,「從入境開始算第1天,在第15天凌晨解除隔離」,這起個案3月19日入境,4月2日屆滿,3日凌晨解除隔離;照理說機場端會發放入境通知書,記載解除隔離日期和時間。
新北市衛生局說明,若對裁罰內容不符皆可提出訴願,新北市會儘速受理;此外市府也提供相關措施,若有經濟困難、無法負擔罰單等狀況,透過個案協商,提供分期付款等方式。
中時 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