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所門口拉票 警竟回:超過30公尺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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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總統暨立委選舉11日進行投票,在新北五堵的一處投票所,民眾一早就在投票所外排隊,進行人民我最大的投票。(鄭任南攝)
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有人在投票所門口拉票,警方卻表示距離超過30公尺管不到。(截自PTT)

今(11日)是投票日,依規定零時起不得用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拉票,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罰鍰。不過有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苗栗銅鑼某小學門口,有人在幫某總統候選人拉票,告知警察,警察竟然回她離投票的地點超過30公尺,所以管不到,讓這名網友感到不可思議。其他PTT鄉民紛紛建議:拍照錄影報警、在警察面前打110。

這名網友在PTT政黑版(HatePolitics)發文表示,她人在苗栗縣銅鑼鄉某小學門口,遇到有人在幫某總統候選人拉票,告知警察,警察居然回「他離投票的地點超過30公尺,所以管不到」,原PO問其他的投票所有發生這種事嗎?該怎麼做呢?法規不是規定0點過後即不可拉票嗎?

眾多PTT鄉民紛紛回應:「30公尺內是不能喧嘩擾亂勸人投/不投」、「拍照錄影」、「你可以在警察面前打110」、「相信我 警察面前打110就會管了」。還有人說「苗栗國有自己的玩法」、「苗栗國不意外」、「苗栗國素質」。

中選會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從11日投票日當天零時起,民眾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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