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日)是投票日,依規定零時起不得用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拉票,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罰鍰。不過有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苗栗銅鑼某小學門口,有人在幫某總統候選人拉票,告知警察,警察竟然回她離投票的地點超過30公尺,所以管不到,讓這名網友感到不可思議。其他PTT鄉民紛紛建議:拍照錄影報警、在警察面前打110。
這名網友在PTT政黑版(HatePolitics)發文表示,她人在苗栗縣銅鑼鄉某小學門口,遇到有人在幫某總統候選人拉票,告知警察,警察居然回「他離投票的地點超過30公尺,所以管不到」,原PO問其他的投票所有發生這種事嗎?該怎麼做呢?法規不是規定0點過後即不可拉票嗎?
眾多PTT鄉民紛紛回應:「30公尺內是不能喧嘩擾亂勸人投/不投」、「拍照錄影」、「你可以在警察面前打110」、「相信我 警察面前打110就會管了」。還有人說「苗栗國有自己的玩法」、「苗栗國不意外」、「苗栗國素質」。
中選會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從11日投票日當天零時起,民眾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