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在北埔鄉外坪村施作的超高壓電塔工程,前天發生3名工人搭流籠摔死的工安意外,新竹地檢署檢察官8日到意外現場勘察,初步發現3名死者搭乘的流籠,是用來吊掛物料,並不是用來載人,研判除馬達機件故障外,應有人為便宜行事因素釀禍。
檢察官到場勘驗,調查流籠使用等情形時,台電新桃營運處表示,這次超高壓電塔工程是要架高基座,流籠是往返工地與電塔立間,載運廢棄物與廢土等物料,事前多次向包商宣導流籠不可搭載人員,發生憾事工地負責人要負很大責任。
台電新桃營運處表示,山區施工危險性比平地高,廠商施工人員都有相當經驗才能到山區工作,3名工人搭流籠造成公安意外,已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事發經過。
檢警調查,暐聯營造公司承包台電新桃營運處這項工程,3名死者中的王姓工頭是二包,負責承作超高壓電塔基礎綁鐵部分,王和陳姓及辜姓工人一起搭乘流籠下山,由楊姓工人操作流籠,疑馬達不明原因故障爆炸,掛在鋼索上的滑車脫勾,流籠連人從高處摔落地面。
陳姓及辜姓工人頭部被摔落的流籠壓得破裂,血肉模糊當場死亡,王姓工頭送醫急救仍告不治,檢方懷疑這件公安意外除了馬達機件故障釀禍外,應該還有人為便宜行事因素。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