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運將不滿李姓機車騎士搶道及按喇叭,竟惡意逼車,將李逼上人行道,李為保護後座女性友人,一度騎進巷弄躲避,但林男卻持續尾隨逼車;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涉犯強制、公共危險罪,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8月18日凌晨1時許,61歲的林男開小黃行經北市和平東路,正準備左轉新生南路之際,被雙載的李男騎車搶道左轉,林男因此不爽,開車一路尾隨逼車,時間近4分鐘,李男為保護後座女性友人,只好將機車騎上巷口人行道上躲避。
但林男卻不罷休,還在車道上慢行尾隨在人行道上的李男,李男見狀右轉進巷內躲避,林仍緊追不捨,李男在巷內甩開林男,才逃過對方逼車。
事後李男持行車紀錄器畫面報警提告,林否認逼車,辯稱當時只是想確認李男是否騎重機,並抱怨對方向車行投訴,害他被車隊除名。檢方認為,林在馬路及巷弄內逼車近4分鐘,已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認定林男涉犯強制、公共危險罪證明確,依法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