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潛規則 入獄等同失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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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地位低下,經常被看作待價而沽的貨品,在三綱五常的儒家主流思想下,她們謹守三從四德,相當看重貞操觀念,甚至不惜以身殉節。然而在古代,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為階下囚,便等同於失去了貞操。
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古代女人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公堂上裸身笞杖,也就是俗稱的杖臀、打屁股,宋、元兩代更有「去衣受杖」的規定,對於女子而言不僅是皮肉之痛,更是精神上的無比恥辱;重則裸下身遊街示眾,也叫做「賣肉」。 至於在大牢中被獄吏玩弄、奸淫更是家常便飯之事。古代有一個專門管理女囚的機構叫做「官煤」,不少衙役甚至把這裡當作是免費妓院,恣意狎弄女囚取樂,也因此許多女囚在尚未判刑之前就自盡而亡。
文章來源:每日頭條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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