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張姓女子從事賣淫,同父異母的17歲妹妹輟學投靠她,張女介紹熟客與妹妹性交易3次,害妹妹懷孕產子,經醫院通報才讓這對苦情姊妹花的悲慘境遇曝光。法官考量張女是家暴受害者,又是弱勢個案,判處10月有期徒刑。
綜合媒體報導,張姓女子經濟困頓,為了討生計4年前下海賣淫,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學業中輟,從台東到彰化投靠張女,本身生活狀況不佳的張女難以照料妹妹,便幫忙問熟客有沒有性需求,再談好一次500元交易,載妹妹到指定地點接客。
2015年妹妹發現自己有孕,同年11月到醫院產下一子,院方通報警方,這起姊姊仲介妹妹賣淫的事件因此曝光。開庭時張女承認介紹熟客給妹妹接客,台中地院調查,發現張女身世悲慘,不僅本身是中低收入戶,前夫及同居男友均對她家暴,被縣府列入個案訪視追蹤。
法官考量張女沒有以強迫性手段逼妹妹下海,惡性尚非重大,符合減刑條件,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張女10個月有期徒刑,張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