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初判原因是輕生!昨天(11日)傍晚在新北市新店區發生的保二總隊後勤科小隊長墜樓命案,羅姓小隊長傷重當場身亡,全案後經北檢檢察官相驗後,發現死因是死因為頭骨破裂、雙腿骨折、骨盆骨折,家屬對輕生身亡的判定並無意見。
案發現場。(圖/警方提供)
服務於保二總隊後勤科羅姓小隊長得年55歲,當時從隊部位於新北市新店寶橋路二段辦公大樓墜落,警消於同日下午5點左右獲報趕抵,發現羅員後腦頭骨破裂、腦漿溢出死亡,現場由新店分局警方勘驗採證,現場並未發現打鬥跡象,也未留下遺書,已排除有外力介入。
保二總隊也對此表示,羅姓小隊長在保二總隊服勤35年,警職生涯考績甲等31次,與同仁相處融洽、表現良好,近日表現優異升職,發生墜樓事件實令人意外與不捨,將協助家屬治喪事宜,家屬對北檢檢察官的相驗結果並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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