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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名男子今年借宿正妹友人租屋處,見女子下身僅穿一件內褲,男子立刻「凍未條」,拍臀噁喊「長大後被打屁股會濕」等語,遭女方提告,判決結果如今也出爐。
色男借宿正妹友人家,竟做出性騷擾行為。(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指出,該名男子今年1月間某日半夜聯繫單身女性朋友,求借宿1晚,女方答應後讓他前來租屋處過夜,男方清晨4時許抵達後因屋內只有1張床,女方與他說好同床各睡各的,不得越雷池一步,然而男方在當時眼見女方上半身穿長襯衫、下身僅著內褲,面向男方側躺,便受不了的伸左手緊貼女方右側腰臀喊:「很暖,像暖暖包」。
女方立刻起身閃避男方這個突如其來的舉動,並警告男方「我會告你」,經過短暫僵持,女方回到床上躺下,未料男方竟大力拍打女方臀部,並出言調戲「小時候被打屁股會哭,長大之後被打屁股會濕」等語。
女方身心俱疲,傳訊告知其他朋友現場狀況後,上午6時許直接無視男方,蓋被就打算要睡覺,然而她突然察覺男方疑似把手機伸進棉被裡偷拍她下身,嚇壞起身質問,男方閃爍其詞,女方果斷報警到場處理,果真從男方手機裡看見1張她被偷拍的照片,氣炸怒告。
男方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聲稱願賠償和解求輕判,女方拒絕。一審依性騷擾罪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合併判刑3月、不准緩刑,並沒收偷拍用的手機以免不雅影像外流,男方上訴後不斷向女方求饒,終於讓女方同意和解。二審認為男方已依約完成賠償、且態度尚可,將2罪合併酌減改判為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6萬元,不准緩刑、仍須沒收犯案用手機,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