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速提選罷法覆議 若急要立院處理看賴清德得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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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4日趕在農曆春節9天連假開始前,將去年底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送出,行政院下班後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但立院尚未收到該案。因為依規定,覆議案須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若賴清德「火速」批示核可送達立院,逼立委在過年期間處理,而賴清德真正得罪的正是民進黨立委。

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選罷法修正案提出覆議後,依規定,覆議案須呈請總統賴清德核可後,在法定期間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圖/中天新聞)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因立院已休會,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休會期間,立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總統賴清德若叫綠委過年期間回來開會,打一仗必敗的仗,綠委內心感受如何?「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圖/中天新聞)

也就是說,卓榮泰24日下班後以最快速度,針對「選罷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但覆議案首先該送交總統府,由總統賴清德核可,再送至立法院。

若賴清德今天就核可、並派專人趕在今天內將覆議案送達立法院,即立法院應於7日內,也就是最遲2/1要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即最遲2月15日要作成決議;而今天是過年9天連假的第一天,賴清德這麼做,等於要朝野立委趕回立法院集會,處理「選罷法」覆議案,對賴清德而言,得罪在野黨立委當然不算什麼,但得罪自家人、民進黨立委,可就得審酌再三了。

有趣的是,民進黨立委還必須回立院開會,否則必讓社會各界質疑「玩假的」,若動員青鳥佔據立法院,致使無立院無法如期開會議決,也必遭社會強力撻伐。

而且,藍白在野都已表態會否決行政院的覆議案;以立法院總席次113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民進黨51席,在野陣營實質掌握62席,擺明立院經表決大戰,必會維持原案,覆議案不通過,賴清德叫綠委過年期間回來開會,打一仗必敗的仗,綠委內心感受如何?「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皆已表態,會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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