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政府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張應當先前被控在任內對女員工性騷擾,遭依乘機性騷擾罪起訴,不過全案審理期間,他已和被害人達成調解,由於性騷擾屬於告訴乃論,對方撤告,台中地院近日裁定不受理。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顯示,張應當被控於前年9月,在處長辦公室對一名送公文的女員工上下其手,脫口「很喜歡你」、「看到你會癢」等語,還從側面環抱對方,雙手放在不該放的位置,而在事件曝光後,台中市交通局認定性騷擾成立,對他記兩大過並免職。
不僅如此,張應當還被查出,於109年6月3日起至113年11月26日之期間,擔任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竟濫用機關首長之權勢地位,長期對該處至少6名女性同仁為言語及肢體性騷擾,除造成受害女性同仁精神痛苦,更使該處淪為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於是通過彈劾,將其送懲戒法院處理。
不過張應當在被免職後,竟然又參加國考,並被分發至交通部的高公局服務,於去年12月30日通過訓練,成為管理組的工作員,對此,懲戒法院認為,張應當性騷擾、職場霸凌多人,經行政機關認不具公務員適任性,其再以考試及格分發途徑擔任公務員,不適任性既難於短期內改變,且對政府聲譽損害將繼續,在判決前先裁定停止職務。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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