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應該!高雄兩線兩星警官酒駕  湖內警分局「記過+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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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高雄市湖內區1名袁姓警官,25日凌晨喝完酒後開車上路,凌晨被在苓雅區被警方攔查,儘管他搬出「自家人」名號,但最終仍被移送地檢署偵辦,其所屬警分局於今(28)日做出最新回應。

湖內警分局1名警官知法犯法,酒駕上路被逮。(翻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湖內警分局1名警官知法犯法,酒駕上路被逮。(翻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事發在25日凌晨1時許,地點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上,當時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警員前往某桌遊店執行臨檢勤務,民眾行經此路段時,告知員警有一輛黑色轎車駕駛疑似酒駕,沿路搖搖晃晃,於是警方沿途尾隨,不僅違規紅燈左轉,而且還違規停在機慢車停等區,警方於是依違規事實攔查駕駛,並對駕駛酒測,結果數值高達每公升0.97毫克,依法將他上銬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當時袁男去朋友開的酒吧嗨飲,警方請袁男下車時,他還表明自己身分,自己也是警察,並且為兩線兩星不過他卻知法犯法,被正執行臨檢的苓雅分局員警查獲,將根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記1大過處分,並調離他的服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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