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10/31繳費截止」!違規再加3千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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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區監理所蘆洲監理站提醒,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原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115年7月開徵,補繳通知書、簡訊近期陸續寄出,繳納期限為今年10月31日,尚未完成繳納的車主應儘快辦理。

「公路養護安全管理費」已在115年7月起開徵,蘆洲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的用路人收到通知函與簡訊後盡快補繳。(圖/蘆洲監理站提供)
「公路養護安全管理費」已在115年7月起開徵,蘆洲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的用路人收到通知函與簡訊後盡快補繳。(圖/蘆洲監理站提供)

蘆洲監理站表示,車主除了透過多元管道繳納外,亦可設定活期帳戶約定轉帳,不再忘記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對車主名下存款將進行查扣,並可能對動產、不動產進行查封,甚至扣薪等強制執行措施。

為防止車主受騙,蘆洲監理站提醒,車輛所有人應注意簡訊辨識方式,公路局發送之簡訊僅會顯示「111」,同時標題會新增「個人手機末3碼」及「機關名稱」。此外,政府機關網址均以gov.tw結尾,若收到來路不明簡訊或電子郵件,可來電向全國監理機關查證,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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