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控父親膠帶纏母口鼻殺妻 檢調查後還他清白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士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汐止區周姓男子涉嫌殺妻,遭親生女兒控告殺人罪,檢察官調查後以死者以膠帶纏頭輕生,對死者的先生作出不起訴處分。(報系資料照/李文正台北傳真)
士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汐止區周姓男子涉嫌殺妻,遭親生女兒控告殺人罪,檢察官調查後以死者以膠帶纏頭輕生,對死者的先生作出不起訴處分。(報系資料照/李文正台北傳真)

新北市汐止區周姓男子,前年8月間返家,赫見妻子嘴鼻纏繞膠帶窒息,周立即報案,但膠帶從後頸纏繞至額頭,經急救仍宣告死亡。周的女兒認為親生母親是遭父親所殺,控告殺人罪,檢察官調查報案電話、打電話給親戚的通話內容,周口氣焦急、慌張與哭泣,加上他通過測謊,認定並無殺妻的證據,處分不起訴。

63歲周男與妻子、女兒同住在新北市汐止區,2018年8月24日中午返家吃飯,周妻並無異狀,下午3點半,自工作的處所騎腳踏車返家,正要進房叫妻子起床吃茶葉蛋,赫見妻子頭部纏繞膠帶,早已沒有氣息。但周的女兒認為,父親白天與女親發生爭執,以膠帶纏繞的方式殺害母親。

周否認犯罪,聲稱因當天安排拜拜,周妻請假在家,返家見妻的死狀,急於用手撥掉臉上的膠帶,並沒有殺害妻子。

檢察官調查,周妻死是窒息死亡,體內並未驗出有藥物,依呼吸道阻塞造成臉部腫脹,床上沾有的血跡,顯示是生前就被膠帶纏繞,再往後方倒落床墊上,呈現仰躺狀態,研判是死亡的地點就是在屋內,且周妻死亡前並無扭打打鬥或抵抗外力的情形,周手指驗出死者的DNA,應為救助死者時沾染所致。

不起訴書指出,經周同意進行測謊鑑定,並無不實反應,且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證明周確從工作地點返家約10分鐘就報案,與周的供詞相符,因而認定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推斷周有殺妻的情形。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防治專線:1925(依舊愛我)24小時服務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