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管處前女助理洩900萬標案圖利胞弟 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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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管處張姓前工程技術女助理涉嫌洩漏屏東禮納里綠美化工程投標細節,讓胞弟順利得標,不法獲利至少數十萬元,檢方偵訊後,認定張女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等,15日將她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茂管處張姓前工程技術女助理涉嫌洩漏屏東禮納里綠美化工程投標細節,讓胞弟順利得標,不法獲利至少數十萬元,檢方偵訊後,認定張女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等,15日將她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檢方掌握情資,指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張姓前工程技術女助理疑涉嫌洩漏屏東禮納里綠美化工程投標細節,讓胞弟順利得標,不法獲利至少數十萬元,檢方偵訊後,認定張女涉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等,15日將她聲押禁見獲准;諭令其胞弟10萬元交保。

 據了解,茂管處在2019年8月招標屏東禮納里環村綠美化工程採購案,工程預算900多萬元,由時任工程技術助理張女承辦,張女為給胞弟牟利,讓胞弟向營造公司借牌投標,張女再洩漏相關招標文件、甚至投標廠商等訊息給胞弟,讓胞弟順利得標施作完工請款,初估因此獲利不法至少數十萬元。

 橋頭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指出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張姓前工程技術女助理,疑利用承辦工程採購案機會,違背法令,涉嫌洩漏禮納里綠美化工程投標細節,讓胞弟順利得標,不法獲利至少數十萬元。

 檢調於10月14日搜索被告張女住處等地點,並傳喚被告張女等人到案說明,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被告張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 項第4款圖利罪、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等罪嫌重大,並有串供及滅證之虞,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另諭知被告張女胞弟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清查是否有其他不法犯行及共犯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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